【成 份】:本品为复方制剂,每5毫升含盐酸赖氨酸300毫克,维生素B12 15微克,肌醇50毫克,辅料为:蔗糖、苯甲酸钠、枸橼酸、桔子香精、纯化水。
【性 状】:本品为棕色的颗粒。气香,味酸甜。
【功能主治】: 用于赖氨酸缺乏引起的食欲缺乏及生长发育不良等。
【效果品目】本品为维生素B类非治理货品。
【规 格】 每1g相对于中药饮片2.38g。
【用法用量】口服。婴儿,一次2.5毫升(用量杯量取);儿童,一次5毫升(用量杯量取),一日2~3次,也可用温开水或牛奶稀释后服用。
【不良反应】按推荐剂量服用,少有不良反应。
【禁 忌】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 1、按比较适合使用量吃,如需添加使用量请了解和咨询医生或职业医师。
2、对本品出现过敏性鼻炎者禁止,出现过敏性鼻炎肤质者滥用。
3、本品质状发生的调整时禁安全使用。
4、请将本品放小儿不可以使用的点。
5、小朋友不得不在英语重症监护下在使用。
6、如已经食用相关保健药品,食用本品前请网络咨询专业医师或职业医师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1、抗惊厥药如苯巴比妥、苯妥英、扑米酮等可减少维生素B12的吸收。
2、如与同一类药并且选用或者会再次发生类药彼此之间角色,详情页请质询中医师或药剂师。
【药理作用】本品所含赖氨酸是维持机体氮平衡的必需氨基酸之一。具有促进人体生长发育的作用;肌醇能促进肝中脂肪代谢;维生素B12是体内合成DNA的重要辅酶。三药合用具有一定协同作用。
【贮 藏】遮光,密闭保存。
【包 装】药用铝塑复合膜袋装。4g/袋,6袋/盒。
【有 效 期】24个月
【执行标准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YBH14172022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H32026226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2022年11月16日
【上市许可持有人】
名 称:HB火博
集团有限公司
注册地址:泰兴市大庆西路宝塔湾
【生产企业】
企业名称:HB火博
集团有限公司
生产地址:泰兴市大庆西路宝塔湾
邮政编码:225441
电话号码:400-118-9696
传真号码:0523-87606917
注册地址:泰兴市大庆西路宝塔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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